就医须知

发布时间:

2020-05-28 18:17


尊敬的病友:
  您好!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,我们将热忱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。请您详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则:
  1.探视。为保障患者的正常诊疗程序,请严格遵守病房探视规定,以免影响诊疗。我院的探视制度时间是早上10时至13时,下午16时至21时。是否需要陪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,陪伴人数限定一人。
  2.病房制度
  (1)请遵守病房查房制度,查房时请勿离开病床。
  (2)在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时,请勿离开病房,若发有口服药,请按时、按量服用。
  3.安全
  (1)请妥善保管您的贵重物品,谨防钱物丢失。
  (2)办理入院手续后,服从病房床位安排,患者不得擅自外出,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、护理措施不能落实、病情变化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  4.授权。
  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特殊检查(治疗)或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是由自己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。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,请填写授权委托书以书面指定代理人并签字,授权范围请注意。请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能履行责任。
  5.来我院住院属医疗保险的患者,因病情急需使用非医保类药品治疗,请您理解和同意,如因拒绝而影响医疗效果,医师不承担不良后果。请如实告知既往病史,如因隐瞒既往病史造成不良后果,自行承担责任。
  6.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有近亲属陪护,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。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近亲属应判明患者能否自行对其住院期间的行为负责,决定是否留陪,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。对具有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。
  7.如您对医护服务或环境设施不满意或有好的建议,请直接与医院医务科联系。
  8.医务人员廉洁行医,不收受红包。
  9.按照国家规定,医院内全面禁止吸烟。
  10.擅自外出者,按自动出院处理,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,需找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签署劝阻患者外出风险告知书,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  11.医院内严禁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,严禁以各种手段威胁医护人员,否则按《公安部、卫生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联合公告》予以严肃处理,对严重干扰医院正常秩序者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  12.精准扶贫病人免门槛费、免收住院押金,纳入“四位一体”平台结算。
  住院患者离院外出的注意事项:
  1、外出须经医生批准,签署劝阻患者外出风险告知书,写明姓名、外出事由、离院时间、回院时间等,要有医生签字、患者或家属签字。
  2、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,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。
  3、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、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。丢失损坏后果自负。
  4、外出期间,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。
  5、外出应按时返院,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,妥善保管。
  6、不按时返回病房,医保查房不在,医院通知后仍不返回,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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