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健康保护,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权益
发布时间:
2020-05-01 17:18
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
第18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!
每个努力的人都值得被尊敬

职业病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。
职业病具有以下四个条件,缺一不可:
1、用人单位
患病主体是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。
2、有职业史
必须是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。
3、有接触史
必须是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质等职业病有害因素引起的。
4、合法
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。
我国法定职业病进展

职业病的分类

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将职业病分为:
一、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;
二、职业性皮肤病;
三、职业性眼病;
四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;
五、职业性化学中毒;
六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;
七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;
八、职业性传染病;
九、职业性肿瘤;
十、其他职业病。
一共 10类 132 种。
职业病须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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